一、法律依据:哪些条文支撑政府采购询价?

政府采购询价的合法性来源于以下核心法规:

  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三十二条:明确询价适用于“货物规格、标准统一、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”的采购项目。
  2. 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》第三条:规定询价可用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货物采购。

二、哪些情况必须开展政府采购询价?

适用场景具体说明
采购标准化货物(如办公设备)
如电脑、打印机等规格统一、市场供应充足的商品。
预算未达公开招标限额
如某单位采购预算为50万元(低于公开招标标准),可采用询价。
急需现货且价格稳定
如防汛物资采购,需快速响应且价格波动小。
单一来源不适用但竞争有限
如某专用设备虽无单一来源条件,但市场供应商较少,可询价。
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小额项目
如批量采购文具、耗材等小额标准化商品。

三、常见误区:财务人员需警惕的“坑”

  1. 误将服务类项目纳入询价范围
    案例:某单位采购“档案整理服务”,错误采用询价方式,后被审计指出违规。法律明确规定询价仅适用于货物
  2. 询价小组组成不合规
    部分单位未成立三人以上单数小组,或专家比例不足2/3,导致程序无效。
  3. 报价文件未设实质性要求
    如未明确技术参数,导致供应商响应模糊,后期验收争议频发。
  4. 忽视供应商资质审查
    某单位询价采购空调,未核实供应商安装资质,导致后续服务纠纷。

四、规范操作:关键流程与注意事项

步骤分解

  1. 成立询价小组
    • 组成:采购人代表+专家(≥2/3),总人数为单数。
    • 职责:确认询价文件、评审报价、推荐成交候选人。
  2. 制定询价文件
    • 内容:技术参数、商务要求、报价规则、合同条款。
    • 案例:某单位采购电脑,明确要求“CPU i5以上、内存16GB”,避免模糊表述。
  3. 邀请供应商
    • 方式:公开公告或从合格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(≥3家)。
    • 注意:不得指定品牌或设置歧视性条款。
  4. 报价与评审
    • 要求:供应商一次性密封报价,不得二次更改。
    • 评审原则:质量和服务相等前提下,最低价成交
  5. 签订合同与验收
    • 合同条款需与询价文件一致,验收时核对参数与承诺是否相符。

五、规范操作的好处:个人与单位的双赢

角度具体好处
个人层面
- 减少因程序不合规被追责的风险;
- 标准化流程降低重复沟通成本。
单位层面
- 避免审计整改(如某县单位因未密封报价被要求重新采购);
-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,防范廉政风险。


六、工具推荐:实用表格与技巧

1. 询价流程自查表

步骤完成情况注意事项
成立询价小组
□是 □否
专家比例是否达标?
制定询价文件
□是 □否
技术参数是否明确?
供应商资质预审
□是 □否
是否核验营业执照、授权书?

2. 供应商报价对比表

供应商报价(元)技术响应情况资质文件
A公司
50,000
完全响应
齐全
B公司
48,000
部分参数偏离
缺授权书

3. 实用技巧

  • 密封报价:要求供应商在信封封口处盖章,防止篡改。
  • 留存记录:全程录音录像或书面记录,备查审计。

案例实操:某市机关采购20台办公电脑,预算60万元。财务人员按规范流程:

  1. 成立3人小组(2名专家+1名采购代表);
  2. 明确“CPU i5、内存16GB”等技术要求;
  3. 邀请5家供应商密封报价,最终以单价2,800元成交,节省预算4万元,且通过审计检查无瑕疵。


点赞(0) 打赏

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

暂无评论
立即
投稿

微信公众账号

微信扫一扫加关注

发表
评论
返回
顶部